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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一/</h3>

从电视里看足球,好处是局部争夺看得清楚,球星们的眉目也真切,坏处是只见局部,此局部切换到彼局部看不出阵形,不知昌盛之外藏了什么腐败,或平淡的周围正积酿着怎样的激情,更要紧的是欣赏欲望被摄像师的趣味控制,形同囚徒,只可在二十英寸的一方小窗中偷看风云变幻。很想再身临实地去看一回。上一回去体育场看足球是二十多年前了,那时腿还未残。

桑普多利亚队二次来京时,朋友们把我抬进了体育场。去之前心里忐忑,怕人家不让轮椅进,倒去平白葬送一个快乐的晚上。这担心是多余了,守门人把我看了一会儿,便亲自为我开道。朋友们抬轿似抬我上楼梯时,一群年轻球迷竟冲我鼓掌,喊:“行嘿哥们儿,有您这样儿的,咱中国队非赢不可!”

体育场里不认得了。过去的印象是除去一坪绿草蓬勃鲜明,四周则密麻麻灰压压都是规规矩矩的看客,自由唯不谨慎时才有所泄露。现在呢,球场就像盛装的舞台,观众席上五彩缤纷旗幡涌动,呐喊声、歌声、喇叭声……沸反盈天。第一个感受是,观众不再仅仅是观众,此乃一场巨型卡拉OK。

第二个感受是,“同志”这个渐渐消逝着的词儿于此无声地再现光辉。此处的人群与别处的人群大不相同,虽摩肩接踵难免磕磕碰碰,但进攻式的粗鲁没有,防御式的客气也没有,认识不认识的都像是相知已久,你一掏烟他就点火,甭谢,相互默契,然后开“侃”。侃的当然都是足球,侃者或儒雅或狂放,却都不把球场外的身份带进来,这儿只承认球迷的一份尊严与平等。是球迷吗?行,好样儿的,一家人,“先生”“小姐”都太生分,是同志。虽“同志”二字并不发声,但我感到在人们未及发觉的心底,正是存在着这两个字。也许,同志一词原就是由这样的情境产生。这让我想起一九七六年地震时的情景,因为灾难的平等,使人间的等级隔膜一时消退,震后大家都曾怀念震时的人际关系,遗憾那样的美好何以不能长久。

<h3>/二/</h3>

那时是因为灾难一视同仁,现在呢?现在是因为真正的欢乐也须如此。狂欢,唯一视同仁才可能,唯期冀自由和庆贺平等的时刻才有狂欢。

我不大看得见绿草坪上正在进行的比赛,因为至少有八十分钟人们是站着看的,激动的情绪使他们坐不下来,所有的座位都像是装了弹簧,往下一坐就反弹起来。前面的一对年轻恋人不断回头向我表示歉意,就像狂欢的队伍时而也注意一下路边掉队的老人,但是没办法,盛典正是如火如荼我们不能不跟随着去呀。我表示理解。我也很满足。我坐在人群背后专心倾听,狂欢是可以听的,以听的方式加入狂欢。

人们谈论着,赞美着,笑着和骂着……我听出多数人并不怎么懂足球,或者说并不像教练员和裁判员们那样懂足球,但他们懂得那不仅仅是足球,那更是狂欢,技术和战术都是次要的,一坪绿草上正在演出的是如祭礼一般的仪式!黑衣裁判仿佛祭司,飞来飞去的皮球如同祭器,满场奔跑着的球员是诸神的化身,四周的人群呢,是唱诗班,是一路朝拜而来的信徒或众生。所以你不能仅仅是看客,你来了是来参加的。所以不能单是看,更要听,用心领悟,人们如醉如痴是因为听到了比球场更为辽阔的世界和比九十分钟更为悠久的历史,听到了这仪式所象征的人的无边梦想,于是还要呼喊,还要吹响喇叭,还要手舞足蹈,以便一向要遏制或管束我们的命运之神能够为之感动,至于他感动了之后会赐给我们什么好处倒不是这呼喊所关心的,给或者不给那都一样,给或者不给,无边的梦想总要表达总要流传。

人需要狂欢,尤其今天。现代生活令人紧张,令人就范,常像让狼追着,没头苍蝇似的乱撞,身体拥挤心却隔离,需要有一处摆脱物欲、摆脱利害、摈弃等级、吐尽污浊、普天同庆的地方。人们选择了足球场,平凡的日子里只有这儿能聚拢这么多人,数万人从四面八方走来一处便令人感动,让人感受到一种象征,就像洛杉矶奥运会时的一首歌中所唱:We are the world。而在这世界上,当灾难休闲或暂时隐藏着,唯狂欢可聚万众于一心,于是那首歌接着唱道:We are the children。我们是世界,我们是孩子,那是说:此时此地世界并不欣赏成人社会的一切规则,唯以孩子的纯真参加进对自由和平等的祈祷中来,才有望走近那无限时空里蕴藏的梦想。

<h3>/三/</h3>

但是,强者的雄风太迷人了,战胜者的荣耀太吸引人了,而且这雄风和荣耀必是以弱者和失败者的被冷落为衬照,这差别太刺激人了,于是人很容易忘记领听(谛听和领悟),全副热情都掉进那差别中,去争夺居强的一端。争夺的热情大致基于这样的心理:在诸多的国家中我在的国家是最强的,在诸多的城市中我居住的城市是最好的,在诸多的民族中我属的民族是最优秀的,甚而至于在诸多朝圣的路途中我的路途是最神圣的。这样的心理若是只意味着战胜自己,也许本来不坏,但是,对荣耀的渴望使人再也听不见无限时空里的属于全人类的危惧和梦想,胜利仅仅在打败对方的欲望中成立。梦想从无限的时空萎缩进人际的输赢,狂欢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争夺,那时“同志”忽然就被“立场”取代。在“同志”被“立场”取代的地方(不管是明着还是暗着),便不再有朝圣的仪式,而是战争的模型了。

我想起“文革”中的一些惨剧,大半是由立场做着前导;明知某事是假是恶是丑,但立场却能教你违心相随或缄口不言,甚而还要忏悔自己的立场不坚定。不不,立场和观点绝然不同,观点是个人思想的自由,立场则是集体对思想的强制。立场说穿了就是派同伐异,顺我派者善,逆我派者恶,不需再问青红皂白。否则为什么要有立场这个词呢?尤其是观点一词并不作废的时候,立场究竟是要说什么呢?是说相同观点的人要站到一起来吗?首先,相同的观点因其相同不是已经站到一起来了么?再强调站到一起来是什么意思?其次,观点并非永远不变,相同一旦变成不同是否就要以立场的名义施之惩罚呢?若非如此,就真想不懂立场为什么不算是一句废话?记得“文革”年代有一首童谣:我们都是木头人,不许说话不许动,看谁立场最坚定。这可真是童言无忌道破天机。奇怪的是这童谣在当时怎么没有被划作反动言论,想来绝不是四人帮一流的疏忽,而是在他们看来这正是立场的本意。

立场怎样不知不觉地走进人间,也就怎样神鬼莫察地进了足球场,此一方球迷与彼一方球迷的大打出手、视若仇敌便屡见不鲜。我们是世界,变成了:我们是国家,我们是民族,我们是帮派,我们是我们,你们他妈的是你们。我们是孩子,则变成了:我们是英雄,我们是好汉,你们他妈的算是什么玩意儿?

本没有谁一心去做孬种,或号召大家争当败类。值得担心的倒是“英雄”“好汉”的内涵不清,倘英雄主义糊里糊涂地竟认同起暴力来,肯定不会有好局面送给人间。狂欢精神一旦散失,便特别危险地要蜕变成狂热,勇猛和不屈都来不及对着生命的困惑,而要顺理成章地杀向异己的人类了(比如网球明星塞莱斯的被刺)。立场这个词把我们害着,把足球以及所有体育比赛都害着,把足球场里和地球上面的英雄害着,把狂欢精神和神圣之域也害着。

神圣之域尤其是不需要宣扬立场的。神圣并不蔑视凡俗,更不与凡俗敌对,神圣不期消灭也不可能消灭凡俗,任何圣徒都凡俗地需要衣食住行,也都凡俗地难免心魂的歧途,唯此神圣才要驾临俗世。神圣只是对凡俗的救助和感召,在富足或贫困的凡俗生活同样会步入迷茫、同样可能昏昏堕落的时候,神圣以其爱与美的期念给我们一条无尽无休的活路。

<h3>/四/</h3>

埃斯科巴(哥伦比亚足球队2号,后卫)在“世界杯”后的惨死,是足球史和体育史上旷古的灾难,是所有球迷及全人类都该深思的。埃斯科巴的惨死,很像马尔克斯的一篇著名小说的标题,是“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所谓事先张扬,并不单指几个歹徒先期发出了威吓,而是说,这场凶杀早已在狂欢精神退出足球场时就已经张扬开了。而地球上的一切战争、不义和杀戮,大约也都是这样张扬开的。

狂欢精神丢失了,甚至兴趣也不在足球的技艺上,狂热去投奔哪儿呢?毫无疑问也绝无例外——去投奔战胜者的荣耀。

但是,鲜花、赞美、崇拜都向着战胜者去,失败者一无所有。已经说过,这差别太刺激人了,刺激的结果必是愤恨产生。狂欢精神的丢失,其不妙并不直接表现在战胜者的志得意满,而是最先显露于失败者的愤恨不平,尤其这愤恨并不对着神圣之域的被污染,而是由于自己的遭冷落,这愤恨便要积蓄到失去理性。屡屡的失败而且仍然忘记着聆听,看着吧,坏孩子的脾气就要发作。他本来想的是:我是最好的和我们是最好的,你们他妈的算是什么东西?可是现在怎么一切都颠倒了呢?被惯坏的孩子就要闹脾气,像北京话里说的要“耍叉”了,不讲理了,要在球场之外去寻报复了,要不择手段地去占住那居强的一端。

这样“耍叉”的孩子,常常也声称不欣赏现实世界的规则,但是留神,这与狂欢精神绝不一样,狂欢是在祈祷全人类的自由,“耍叉”的孩子是要大家都来恭维他和跟随他的主义。也可能他的主义是好的,但也可能他的主义是坏的呢?

<h3>/五/</h3>

所以,不如“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让所有的观点都有表达的机会,旗倒不妨慢举。并非不可以谈主义,但主义之前(或大旗之下)最好先有问题的研究,比如说:英雄和神圣都是什么含义呢?再比如:“做人要有尊严”这句话其实什么都没说,因为什么是尊严呢?以及怎么维护这尊严?

成功者就一定是英雄,或者反抗者就一定是英雄么?神圣就是轻物利,或者退避红尘独享逍遥?尊严呢,是否单靠一副傲骨,或随时都警惕着一条测量他人冷热的神经?当然不这么简单。比如爱是神圣的,但爱是怎么回事似乎一向还是问题。有一种意见说:爱就够了,不必弄什么清楚。可是不清楚又怎么知道就够了呢?除非是自己够了,但这就又回到废话上。人民也是神圣的,但这样的大旗谁都能打着,贪污和行霸也用得着。不过有时也简单,比如“你们他妈的算是什么玩意儿”,此言一出即可明白,言者离英雄还远,那很像是自慰的一条计策(阿Q做证),而尊严,却在自以为维护的同时毁坏。所以,研究的项目还多,不忙举旗。

不说成功者。因为谁都不大可能永远不碰上失败。说反抗者。足球场上有好几种反抗者。一种已被红牌罚出场外,没什么说的了。一种在场外寻衅施暴,有法律管他,不说也罢。还有一种,以零比九落后着,而且比赛已经到了第八十九分钟,这不是篮球是足球啊——就是说输定了,但十一个反抗者却仍全心全力地踢着,忘生忘死地奔跑,他们的目的从来就不狭隘到只要求战胜对方,他们知道零比九和九比零都是那仪式中的一项启示,生命之途上的一步路程,而每一步路程的前面都是一样的无限——无限的困境和无限精彩的可能,这才是英雄的反抗者吧。尤其这时,如果九比零领先的一方也有如此领悟,不傲不怠,知道人际的胜负实属扯淡,此十一人与彼十一人都是困境的反抗者和精彩的体现者,这时,狂欢精神就全面地回来了。已经开始退场的球迷不是真正的球迷,他们看不见是什么回来了,而依然呐喊或呆望着的球迷是神圣的球迷,他们知道。

零比九是一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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