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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给我原地站住,告诉我你的名字,来此何事。”兰塞姆说。

门槛上站着的那个衣衫褴褛的人偏过脑袋,好像没有听清楚。这时,风从门口直吹进房里。餐具室和厨房之间的内门轰然一声合上了,把女人们和这三个男人隔开,一个大锡盆哐当掉进水池里。陌生人又向屋里走了一步。

“站住,”兰塞姆大声说,“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告诉我汝之名,所来何事?”[1]

那陌生人抬起手,把直滴水的头发从前额上甩开。灯光直射他的脸庞,兰塞姆一看到这张脸,就骤然生出安宁之感。此人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很放松,好像他还在沉睡,他站得笔直。卡其布大衣上滴落的每一滴雨水都落在原地。

他兴味索然地盯着兰塞姆看了一两秒钟。然后他转头看看左边,门已经被吹开,紧抵着墙。迈克菲还藏在里面。

“出来。”陌生人用拉丁语说。他几乎是在悄声说,可声音如此浑厚,即便在这间风声大作的屋里,也嗡嗡作响。可是更让兰塞姆吃惊的是,迈克菲立刻乖乖地听命了。他没有看兰塞姆,而是看着陌生人。然后他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陌生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又转过脸来对着导师。

“小子,通报这栋房子的主人,我来了。”他用拉丁语说。说话时,他身后的狂风卷起大衣,拍打着他的腿,把他的头发吹得满脸都是;可是这个巨人如松柏一般屹立着,毫不着急。他的嗓音听起来也让人感觉是树的声音,响亮、迟缓而耐心,好像是从大地深处,穿透了泥土、沙砾,沿着树根升腾而起的。

“我就是这里的主人。”兰塞姆说,用的也是拉丁语。

“可不是吗!”陌生人说,“那个自作聪明的小子当然就是你的主教了。”他没有笑,锐利的眼神里却有种令人不安的笑意。他的脑袋猛地一伸,脸紧凑着导师的脸。

“去通报你主人我来了。”他又说了一遍,还是那个腔调。

兰塞姆盯着他看,眼睛眨都不眨。

“你真的想要我召唤我的列位主人吗?”他最后说。

“在过去,隐士家里的寒鸦也能学会看着书本学舌拉丁文了,”陌生人说,“我就来看看你的叫声如何,小矮子。”

“我必须要用另一种语言来说。”兰塞姆说。

“寒鸦也许照样会说希腊语。”

“不是希腊语。”

“那就来听听你的希伯来语吧。”

“不是希伯来语。”

“哦,”陌生人好像在咯咯地笑,笑声深藏在他广阔的心胸深处,要不是肩膀微微耸动,是看不出来的,“要是你用野蛮人的语言哇哇乱叫,这就有些难了,不过我还是说得比你好。这倒是个好把戏。”

“你可能会觉得这是野蛮人的语言,”兰塞姆说,“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说了。即便在努密诺时代,市井上也没有人说这语言。”

陌生人没有说话,他的表情也一如既往地平静,或许变得更加平静了。可他说话时,却带上了新的兴趣。

“你的主人不该轻易地把这么危险的东西交给你摆弄,”他说,“告诉我,奴隶,什么是努密诺?”

“真正的西方。”兰塞姆说。

“好,”陌生人说,他顿了顿,又说,“你对客人可不太有礼貌啊。我的背后吹着冷风,又在床上躺了很久了。你看,我都已经进屋了。”

“对此我毫不在意。”兰塞姆说,“关上门,迈克菲。”他又用英语说。可是无人回应;他第一次回头看,就看到迈克菲坐在餐具室里的椅子上,酣然入睡。

“开这个玩笑是什么意思?”兰塞姆严厉地盯着那陌生人。

“如果你真是房子的主人,就不需要我来告诉你。如果你不是,我又何必对一个小角色解释呢?别担心;你的马夫不会有事的。”

“我们过一会儿便知道了。”兰塞姆说,“现在,我并不害怕你进房子。我倒是更担心你逃跑。如果你方便,就关上门吧,你看我的脚有伤。”

陌生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塞姆,左手伸到身后,摸到门把手,猛地关上了门。迈克菲睡得一动不动。“好了,你的列位主人都是谁?”

“我的主人是奥亚撒。”

“谁告诉你这个名字的?”陌生人问,“要是你真是学会中的人,为什么穿得像个奴隶?”

“你自己穿的衣服也不是德鲁伊的服装。”兰塞姆说。

“这问题回避得好。”陌生人说,“既然你有所知,那就回答我三个问题吧,如果你有胆量的话。”

“如果我知道,我就回答。至于说到胆量,我们会知道的。”

陌生人沉思片刻;然后,用一种略带歌唱的腔调说话了,似乎在背诵一段古老的课文,他用两段六步格[2]拉丁文的诗歌,问了下面的问题:

“谁名为苏瓦[3]?她所遵何路?为何其子宫一边贫瘠无孕?冰冷的婚礼在何处?”

兰塞姆回答:“苏瓦就是凡人所称的月亮。她遵从最低的天轨。废弃的世界,其边缘穿过她。月神之半球朝向我们,同遭诅咒。另外的半球望着深空;能穿过边境,瞻彼另一半的人,是有福的。在这一侧,子宫贫瘠无孕,婚礼冰冷。生活着遭诅咒的人,满是骄傲和淫欲。婚礼上少年迎接少女,并不同床共枕,却和彼此美妙的幻影共枕席,邪恶之法术使幻影行动,使其温暖,因为真实的肉体却不能取悦于彼。他们在淫欲之梦中技艺此精妙,孩子却是在秘处以邪淫之术产出。”

“你回答得很好,”陌生人说,“我原以为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这个问题。但我的第二个问题可更难了。亚瑟王的戒指戴在哪里?哪位神灵藏有这样的宝物?”

“王者之戒指,戴在亚瑟王的手指上,亚瑟王端坐于众王之殿,此殿位于四周山岳耸峙的阿布哈金之地,在皮尔兰德拉的鲁尔众海之外[4]。因为亚瑟并没有死;我们的主摄取了他,宝藏于这身体内,直至天荒地老,苏瓦崩解,同座有以诺、伊莱亚斯、摩西[5]和麦基洗德王[6]。正是在麦基洗德王的宫殿里,那锐利宝石的戒指在蟠龙王的食指上熠熠闪光。”

“回答得好。”陌生人说,“我所在的学会认为世上只有两人知道此事。可我要问的第三个问题,除我之外再无人知晓。当土星从天而落时,谁将会成为蟠龙王?他在何处修习武艺?”

“我在金星上学习武艺,”兰塞姆回答,“在露加从天而降的时候,我就是蟠龙王。”

他说完这话,就向后退了一步,因为那巨人活动了,眼神里焕发出全新的神采。别人要是看见他们如此面面对峙,准会以为他俩可能随时打起来。但那陌生人却并非要图谋不轨。他的动作缓慢、沉重,却心甘情愿,如同山陵倾倒,他跪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头却依然和导师的一般高。

◆〇◆

“这对我们手头的资源倒是个出乎意料的负担。”威瑟对弗洛斯特说,他俩都坐在外屋,门虚掩着。“我得承认,我从没想到在语言交流上会有困难。”

“我们得马上找个懂凯尔特语的学者来,”弗洛斯特说,“在语言学方面我们的力量微弱得可怜。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古不列颠语上,谁的发现最多。要是兰塞姆能来,他一定可以指导我们。我想,你的部门里没有打听到他任何情况吧?”

“我甚至也不需要指出,我们急于找兰塞姆博士绝不仅仅是指因为其在语言学上的造诣。只要能发现一丝线索,我可以保证,你早就称心如意地在这里会见兰塞姆博士了。”威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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