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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在牢房里,外面的日夜交替已经无所区别,因此,他也不记得是过了几分钟,还是过了几小时,他又一次醒来,又一次面对弗洛斯特,依然滴米未进。教授过来是问他,对最近这次谈话是否想清楚了。马克认为,假装欲推还就,摆摆架子,会让他最终的投降更为可信,就回答说,只有一个问题还让他困扰。就是他不太明白,若与巨灵合作,是只有他自己,还是全人类都必然会获益。他说他看得很清楚,大部分人虽然将其动机夸大为爱国主义,或者对全人类的责任,但是其动机实际上完全是生理机能所产生的,只是随着不同社会的行为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他还没有看出,有什么能取代这种非理性的动机。今后应从事哪个行动,谴责哪个做法,又以什么为标准呢?

“要是你坚持这样来提问,”弗洛斯特说,“我想瓦丁顿[1]已经说出了最好的答案。存在就是合理。改变以求发展的欲望,我们称之为进化,之所以是合理的,因为这是生物体共有的特点。最高级的动物和巨灵之间的联系之所以合理,是因为他们正在联系,这种关系应该加强,是因为其正在加强。”

“那么,你认为,询问宇宙发展的总方向是不是对我们有害,这也是毫无意义的了?”马克问。

“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意义。”弗洛斯特说,“通过观察可知,你所要做的判断,实际不过是情感的发泄。赫胥黎[2]本人也只能用一些冲动的词来抒发此情,例如‘生死搏斗’或‘残酷无情’。我说的是那个著名的罗曼斯演讲[3]。如果我们能将这所谓的生存竞争看作如会计精算法则一般无二,那我们的观点,正如瓦丁顿所说,‘就像定积分一样冷静了’,感情也就随之消失。而由感情产生的,所谓心外更有价值标准的这个虚伪的观点也会随之消失。”

“如果正如当前的趋势一样,大势所趋是要毁灭一切有机生命,那依你这话,这也是合情合理,并且是‘好的’喽?”马克说。

“当然了,”弗洛斯特答道,“要是你坚持以这样来表达这个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毫无价值。这种以方法和目标为前提的思维方法,继承自亚里士多德,而他本人也不过依据铁器农业社会的一些经验,将某些方面信以为真而已。动机并不是行动的原因,而是行动无意造成的。你考虑这个,纯粹是浪费时间。当你获得真正的客观之后,你会认识到,不仅有些动机是生理性的,而是所有动机都是动物性的、主观的副现象。到那时候,你就没有动机,也不需要动机了。取代动机的是什么,以后你就清楚了。你的行动不但不会因此变得贫乏无力,而且会变得更有效率。”

“我明白了。”马克说。弗洛斯特所解说的这套道理,他不可能不熟悉。他立刻认识到,之前他所一直信奉的思想,也会自然得出一样的结论,而他现在则对这理论厌恶得无以复加。他认识到自己的看法会得出和弗洛斯特一样的结论,再加上他在弗洛斯特脸上读出的内容,还有他在这间监室里的遭遇,这些交织起来,使他彻底改变了立场。世上所有的哲学家和福音传教士的说教都不会有如此好的效果。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对你进行培养客观的系统训练,”弗洛斯特还在说,“其目的是把你一贯以来作为行动依据的那些想法,从你的思想中挨个消灭。这就像杀死神经一样。本能的所有喜好善恶,不管是假装出自伦理、出自审美,或是逻辑,都要被彻底消灭。”

“我知道了。”马克说,可内心却在想,他此刻想把弗洛斯特教授的脸打成浆糊的本能欲望,想要消灭可不容易啊。

然后,弗洛斯特带马克走出监房,在隔壁屋让他吃饭。屋里同样点着灯,没有窗户。马克吃饭时,教授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马克不知道吃的是什么食物,也不觉得可口,但他现在实在饿坏了,即便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吃完饭之后,弗洛斯特带着他进了头颅那间房的等待室,他又一次不得不脱下衣服,穿上外科大夫的大褂,还戴上一副面罩。然后教授带他进去,走到那个大张着嘴,滴着口水的头颅旁边。让马克吃惊的是,弗洛斯特对那头颅毫不在意。他带马克穿过屋子,走到比较远的那面墙边,一扇窄小的、有尖拱的门旁。他立住脚,说:“进去。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都不能和任何人说。我一会儿就回来。”然后他打开门,马克就进去了。

乍看起来,这个房间令人大失所望。这似乎是间空荡荡的会议室,里面有张长桌子,八九把椅子,挂着些图画,在一角还有架巨大的活动梯(这倒是很古怪)。这里也没有窗户;开着电灯,比别处更像是日光——像是室外冰冷灰暗的日光,而且屋里没有火炉,所以尽管温度并不太低,却让人感觉寒冷。

一个在感觉上训练有素的人,会立即发现这间屋子很不匀称,这风格并不荒唐无稽,却足以使人厌恶。屋子太窄也太高。马克虽然没有看出其中奥秘,但同样感受到其效果,而且这效果不断加重。马克坐着四下直瞅,注意到那扇门——他开始以为自己有了幻觉。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现那不是错觉。拱顶不在中心:整扇门拱偏向一边。这个问题并不明显,似乎一切正常,足可以骗你一时,即便发现了之后,也能继续撩拨你的心智。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偏过头,试着从哪个角度来看就会显得正常了。他转过身,背对着门……他可不能走火入魔啊。

然后他注意到天花板上有些小点。既不是污点,也不是剥落,而是特意画上去的:圆圆的小黑点,杂乱地画在淡芥黄色的天花板上。点并不很多:大约有三十个吧……还是有一百个?他决定自己不要上当去数这些小点。那是很难数清的,小点那么杂乱。或者并非如此?现在他看这些点越来越习惯了(人们无法不注意到右边有五个黑点堆在一起),其排列似乎在有序和无序之间。似乎有某种规律。虽然似乎自有规律,可是去找规律,又找不到,这些黑点特别丑陋,正在于此。他突然意识到这也是一道陷阱。他只好紧盯着桌子。

桌子上也有小点:白色的点。闪光的白点,并不很圆。其排列很明显和天花板上的黑点是相呼应的。是不是呢?不,当然不是……啊,现在他明白了!桌上的图案(也不知能不能算上图案)正好倒转了天花板上的。只有几处不同。他发觉自己在飞快地扫视那一个个点,想找出其中奥秘。他第三次停下来,站起来,四处走走,看看那些画。

其中有些画的画风,他已经熟悉了。有一幅画是一个年轻女人,大张着嘴,让人看到嘴里面是疯长的头发。这画模仿照片,很有功底,让人感觉甚至能摸到那头发;不管你多费劲,都别想摆脱那头发栩栩如生的感觉。还有一幅画着一只巨大的螳螂在拉小提琴,而另一只螳螂则正在吞食它,还有一个没有胳膊,肩膀上却长着螺丝锥的人在公寓里洗澡,还有夏天日暮时颜色诡异的大海。但大部分画都不是这类风格。乍看上去,大部分画似乎很普通,马克只不过略感惊奇,因为绝大部分都是《圣经》主题的。只有看过两遍或者三遍之后,才能看出其中有某些细节莫名其妙——有些人物的脚放的位置,手指的形态,或是其三两成群的样子很奇怪。还有,基督和拉扎勒斯[4]之间站的是什么人?《最后的晚餐》的餐桌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甲虫?灯光里有什么鬼把戏,为什么每幅画都像是精神错乱的错觉?一旦生出这些问题,这些画表面上的中规中矩就变得无比可怕——就像是有些噩梦,开始似乎平凡无奇,其实暗含不祥。一道衣纹,一块砖石,都有其含义,说不清楚,却能让你心智畏缩。和这些比起来,另外那些超现实主义的绘画不过是小把戏。很久以前马克在某处读过有“极其邪恶,但对于不知情的人,却貌似纯良无害”的东西,他还疑惑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现在他觉得自己知道了。

他背对着画,坐了下来。他现在全明白了。弗洛斯特并不是想把他逼得发疯,至少不是马克所以为的那种“发疯”。弗洛斯特说的是真话。坐在这屋里,是转变为弗洛斯特所说的“客观”的第一步——这过程是要把一个人身上所有人类特有的好恶感受统统消灭,他才有可能适应巨灵那个苛刻的社会。接下来肯定还有更高级别的、倒行逆施的苦修:吃令人恶心的食物,玩弄尘土和鲜血,刻意营造猥亵氛围的典礼仪式。从某个意义上说,他们对他还很公平——给他和他们同样的训练,正是通过这种训练,他们才从人类中分离出来,让威瑟虚扩和散逸成无形的躯骸,却把弗洛斯特凝聚和锐化成现在这个如闪亮钢针般的人物。

可是过了约莫一个小时的光景,屋子里高耸的框架却开始在马克心中产生了一种效果,他的指导者未曾预料到这一点。自从他昨天夜里在监房里遭受那次侵袭以来,便没有了回头路。不管是由于他顶住了那袭击,或者是由于迫在眉睫的死亡彻底消灭了他毕生加入小圈子的渴望,又或者是因为他曾在千钧一发时呼救(多少算是呼救了),这房间和这些诡异的画,却让他清醒地想起和这里相反的那个世界,似乎他从前从来就不知道还有那世界似的。正如是沙漠首次教会了人们爱惜水,又是冷漠揭示了什么是爱。在这枯燥邪诈的环境中,马克却在想象甜美和正直。显然还有另一个世界,那个他曾笼统称为“正常”的世界。之前从没有想过这个。可现在看得一清二楚——坚固,庄严,自成一派,现实得你几乎可以摸得到,吃得到,或爱上这种生活。他心里千头万绪,想到珍、煎鸡蛋、香皂、阳光,科尔哈代白嘴鸦的啼声,还想到此刻外面阳光灿烂。他丝毫没有想到道德伦理;或者说他正在经历有生以来第一次深沉的道德体验(这其实是一回事)。他选择了立场:他所选择的,是正常的那边,按他所说,就是“那所有的一切”。如果所谓科学观点背离了那“所有的一切”,那就去他的科学观点吧!他的抉择之炽热,几乎让他不能呼吸;他之前从没有过这种感受。此刻他甚至不在乎弗洛斯特和威瑟会不会杀了他。

我不知道这种情感本来会持续多久。当马克依然满腔豪情时,弗洛斯特回来了。他带着马克去了间卧室,那里炉火闪耀,一个老人躺在床上。玻璃器和银器上流光溢彩,房间舒适豪华,让马克精神大振,好半天才听到弗洛斯特跟他说他必须要在此值班直到下班,一旦这病人说话或惊醒,就必须打电话给副总监。马克本人则必须一言不发;而且即便他说了,也是没用的,因为那病人不懂英语。

弗洛斯特退下了。马克环视了一下屋子。他现在倒是无所顾虑了。他发现除非完全丧失人性,服侍巨灵,否则是绝无办法逃出伯百利的。无论如何,死生自有天命,他要好好吃一顿。桌上有各种美食。也许应该先把脚搁在火炉架上抽一支烟。

他把手伸进口袋,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禁说:“真该死!”就在这时,他看到床上躺着的那人睁开了眼睛,在看他。“对不起,我没打算——”马克说,可他马上住嘴了。

这人从床上坐起来,猛扭过脖子对着门看。

“啊?”他疑惑地说。

“您说什么?”马克说。

“啊?”这人说。然后又说,“你老外?呃?”

“这样啊,您说英语喽?”马克说。

“啊。”那人说。顿了几秒钟,他又说:“老板啊。”马克看着他。那人兴致勃勃地接着说:“老板啊,你能不能给俺整点烟叶啥的?啊?”

◆〇◆

“我想这样就差不多了,”丁波大妈说,“我们下午再收拾花圃。”她在和珍说话,两个人此刻都在那个所谓雅居里——那不过是一个石头小屋,旁边是花园的大门,珍第一次就是从那里进的山庄。丁波太太和珍是在为麦格斯一家打点准备。因为麦格斯先生今天期满释放,艾薇昨天下午就坐火车离开山庄,她的一位叔叔住在麦格斯服刑的镇上,她在那里过夜,准备在监狱大门前迎接丈夫。

丁波太太告诉丈夫她今天上午要忙些什么时,他还说,“哦,给壁炉里生火、铺床,要不了很久的。”我和丁波博士都是男人,所以和他一样所知有限。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几个小时待在雅居里都找了些什么事做。甚至珍也很少插手。在丁波太太的手中,给这件小房间开窗通风,给艾薇·麦格斯和她的蹲监狱的丈夫铺床,倒有几分像游戏,几分像仪式。这让珍隐约记起自己还是小孩的时候,在教堂里帮忙装饰圣诞节或复活节节庆的情景。而在文学上,这也让珍回忆起十六世纪新婚颂诗[5]的一切:古老的迷信,玩笑,对着婚床和洞房多愁善感,门槛上有预言,壁炉上有精灵。这种气氛和她所成长的环境格格不入。要在几周前,她甚至会很讨厌这个。那个僵化的、闪光的古老社会——将谨慎持重和淫欲放荡融为一体,新郎的热情中规中矩,新娘的羞涩也是约定俗成,宗教仪式的许可,下里巴人可以歌唱出淫词秽语,除了主人其他人都要不醉不归的规矩,这难道就不荒唐吗?人们怎么会在这样一个严正规矩的仪式上,容下这些世上最放肆的举动?珍很清楚,丁波大妈是属于那个老传统的人,她和珍是泾渭分明的。丁波大妈有着一整套十九世纪的老规矩,或许正是如此,这个下午她本人就像个古人,让珍深受震撼。她时刻感觉自己在和某些庄严而又顽皮、急急忙忙的老妇人们携手干活,自从开天辟地时起,这样的老人们就忽喜忽嗔,又祈祷又落泪,把年轻的恋人们推上婚床。这真是些猜不透的老女人,她们若是穿着皱领或披着头巾[6],就会大说些莎士比亚时代的笑话,例如硬邦邦的男人裤裆[7]和戴绿帽子当乌龟之类,可是马上又虔诚地跪在圣坛前。这很奇妙,因为若只论她俩的谈吐,则正好相反。珍就事论事时可以心如止水地谈论“硬裤裆”,而丁波大妈是个爱德华时代[8]的女士,若有哪个当代的傻瓜蛋极其不知趣地在她面前说此这类话题,她只会置若罔闻。珍此时的奇妙感受,可能是受天气的影响。大雾已经散去了,在初冬季节,有几天会甜美澄澈,今天正是如此。

艾薇在前一天才告诉珍她自己的故事。麦格斯先生从他工作的洗衣店里偷了一些钱。他做这事时,还没有认识艾薇,身边尽是狐朋狗友。自从他和艾薇约会之后,他就是“清清白白”的。可是这个小罪暴露了,牵连到现在的他。他们婚后六周,他就被捕了。艾薇说此事时,珍很少插话。尽管社会上对小偷小摸、锒铛入狱总是很鄙视,可是麦格斯似乎对此毫无知觉,珍就是想表现一下对贫苦人的“关怀”,哪怕不过是客套下,也没有机会。此外,珍也没有办法表现自己的革命和激进——比如说声称偷窃已经不再是罪行,因为所有财富都是有罪的。艾薇似乎是满心信奉传统道德观的,因为丈夫盗窃,她还曾经“心烦得不得了”。从某个方面看,她丈夫因偷窃入狱这事似乎关系重大,从另一面看,又无关紧要。艾薇就从来没想过因为这事和丈夫离婚——好像偷窃和生病一样,结婚就难免总有这种风险。

“我总是说,除非结婚,你就没法真正看清一个小伙子,至少没法真正看清。”她说。

“我想确实是看不清。”珍说。

“那肯定的,他们看我们也一样。”艾薇又说,“我老爸过去常说,要是他知道我老妈打呼噜,他当初肯定不会娶她。我老妈就说,‘可不是嘛,孩他爸,你就从来不打呼噜!’”

“我想,这是两回事吧。”珍说。

“哦,我要说的是,不是有这件事,就会有那件事。我就是这么看的。其实男人们也要容忍我们的很多毛病。只要两个人看对了眼,就一定会结婚,真是可怜的人啊。不过,不管我们怎么说,珍,和女人在一起过日子真的不容易啊。我指的不是你说的那种坏女人。我记得有一天——你来这里以前——丁波大妈在和丁波博士说事情;丁波博士坐着在读书,你知道他那样子,手指头压在书页下面,手上还捏着支铅笔——和你我读书的样子不一样——他就说‘好啊亲爱的’,我们俩都知道他根本就没在听。我就说了,‘你看,丁波大妈,’我说,‘男人一结婚,就是这样对我们的。甚至都不听我们说话。’我就这么说的。你知道她怎么说?‘艾薇·麦格斯,’她说,‘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去问问,世上有没有人,能把我们的话全都听进去吗?’这就是她的原话。我当然不会服软了,至少在丁波博士面前不能。我就说,‘是的,他们能的。’不过她的话可真是让我一震啊。你知道我经常对我丈夫说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来问我刚说了什么,你知道吗?我自己都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哦,那可不一样,”珍说,“那是人家走神了——可是如果观点相差很大——并且站在不同的立场上,那就……”

“你肯定为斯塔多克先生着急坏了,”艾薇说,“要是我是你,我会急得根本都睡不着。不过导师最后会把事情都安排好的。不信你就看吧。”

过了一会儿,丁波太太走回房子里,去拿些小摆设,来给雅居的这件卧室画龙点睛。珍觉得有些疲劳,她跪坐在窗前的座位上,肘支着窗台,以手托腮。太阳微微有些炽热。要是能把马克从伯百利里救出来,她就回到马克身边,这个想法她已经接受很久了;也不再会为此感到害怕了,可是依然会感到无聊乏味。即便她已经完全原谅了马克在夫妻关系中的过错,马克有时候显然是更喜欢她的身体,而不是她的谈吐,有时候还把他自己的想法凌驾一切。但为什么一定要有人对自己的话很感兴趣呢?她刚刚产生的这种谦卑,如果不是为了马克,而是为了某个更激动人心的人,甚至会让珍感到快乐。当然了,她和马克重逢时,一定要和以前对他的态度大不一样。可是“重逢”这个词让珍这个美好的决定索然无味——这就像重算一道已经做错了的算术题,在练习簿上算得乱糟糟的草稿上重头开始。“如果能再相逢……”珍觉得羞愧,因为她对此一点也不心急。就在同时,她发现自己有些焦虑。一直以来,她都确信马克会回来的。可是他死去的这种可能现在出现了。马克若是死了,自己该如何生活呢?珍对此毫无直接的感受;她眼前只是浮现出马克死去的样子,死者的脸,在枕头中间,身体僵硬,手和胳膊(不管是好是坏,毕竟不同于别人的胳膊和手)直挺挺地伸着,像个洋娃娃一样一动不动。珍觉得很冷。可是太阳无比炽热——在这个时节,这可很奇怪。一切都如此宁静,宁静得让她可以听见一只小鸟在窗外的小径上蹦蹦跳跳。这条小径就通向她第一次来山庄进来的那扇花园的大门。小鸟跳到门槛上,又跳到一个人的脚背上,这时,珍才看到有个人坐在门内的一张小椅子上。这个人就坐在几码之外,她肯定是蹑手蹑脚地坐下来的,珍刚才没有发现她。

此人身穿一件火红的长袍,手掖在袍下,袍子从脚下一直裹到脖子,领子后面仿佛是个很高的皱领,可是前面却很低,或者说很开,显出她硕大的胸部。她的皮肤黧黑,有着南方人的样子,容光焕发,肤色几乎是蜂蜜色。珍曾经在克诺索斯[9]的古花瓶上见过如此装束的米诺女巫师。强健有力的脖子上,她的头一动不动,眼睛直盯着珍,脸颊赤红,嘴唇湿润,乌黑的眼睛——几乎是一双乌鸦般的眼睛——有着谜一般的表情。按理说,这和丁波大妈的脸没一点相似之处;可珍马上就认出了她。要按音乐家的话说,几个小时以来,在丁波大妈脸上隐约浮现的旋律,完全表达在这张脸上。这就是丁波大妈的脸,却有些表情消失了,正是那消失的表情,让珍非常震骇。“这简直是野蛮粗鲁。”珍想,因为那神情的力量如此强大,压倒了她;可是她接着又转了个念头,“是我太柔弱了,真是废物。”“那人在笑话我,”她想,可是马上又变了想法,“她根本就视而不见,没有看见我”;尽管那张脸上有种近乎令人恐怖的欢乐,但似乎没有与珍同乐的意思。珍尽量不看那脸,看看别的。她转过眼,这才第一次看见那里还有别的生灵,有那么四五个,不对,还要多——有一大群滑稽的小生灵:肥胖的小矮人带着有缨的红帽,圆滚滚的,地精一般的小矮人,放肆,轻薄,坐不住,简直无法无天。毫无疑问,他们就是在嘲笑珍。他们对她指指点点,点着头,模仿她的样子,拿大顶,翻筋斗。珍并不害怕,部分是因为窗子开着,天气极其炽热,让她昏昏欲睡。在这个时节还这么热,真是荒唐啊。她最主要的感觉,是有些羞耻,曾一度掠过她心头的困惑现在卷土重来,势不可挡——这个真实的世界可能就是愚蠢的。这困惑和她回忆里大人们的嘲笑声搅在一起——喧闹的、毫无顾忌的、男人气的嘲笑,她的那些单身汉叔叔的笑,这在孩提时代常让她怒不可遏,谢天谢地,她加入了学校辩论社,靠那里郑重的气氛才得以解脱。

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就真的吓坏了。那女巨人站起来了。矮人们都冲向她。热浪滚滚,噪声如烈火熊熊,那个衣服火红的女人和那些放肆的小矮人都冲进屋子里。他们都和珍在一块。那个奇怪的女人手中擎着火把,其火焰极其光艳夺目,让人不敢正视,劈啪作响,腾起一阵黑烟,整间卧室都是黏糊糊的、松香样的气味。“他们要是不小心,会把房子弄着火的。”珍心里想。可是不容她多想,她紧紧盯着那些无法无天的小矮人。他们把房间弄得一团糟。没一会儿,床上就一塌糊涂,床单掉在地板上,毯子被矮人们抓起来,扔给他们之中跑得最快的那个,枕头飞上了天,羽毛四处飘洒。“小心啊!小心点会不会?”珍大喊着,因为那女巨人举着火炬在屋子里到处乱点。她碰了下壁炉架上的一尊花瓶。那里立刻化出一道光芒,珍还以为是火光。她刚要去扑灭火焰,又看见墙上的一幅画也发光了。她身边的一切都是如此,而且越来越快。现在矮人们的帽缨也着火了。场面已经恐怖至极,可这时珍发现,火炬触过的地方,升起的不是火焰,而是奇葩。床脚生出常春藤和金银花,矮人的帽子上钻出玫瑰,四处都生长着巨大的百合花,直伸到她的膝盖和腰际,怒放出金色的花蕾。奇芳、炽热、拥挤还有这千奇百怪的气氛,都让她几乎要昏倒。她就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人们误以为梦是现实:可从没有人误认为现实也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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